上海市香山中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校办     发布时间:2018-1-5 点击数:459

上海市香山中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此制度经20079月校务会讨论通过并执行)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资产管理实行资源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对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资源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单位的保管、借用、登记等工作。没有教学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2.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价在500元以下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和各使用单位保管。

    3.办公家具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办公桌由使用人自己保管,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或者占为私有。如发现私人占用办公家具,要限期归还,并据情罚款。

    4.新添置固有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采购。购回后,学校财产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才能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5.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产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应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当事人赔偿损失。

    6.每学年由资源处组织专人对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各办公室的财产、帐目、家具等物。

    7.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德育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资源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签名后,教室所有设施,一概由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因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追究责任人责任,按市场价承担赔偿。

    8。奖罚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与德育处一起实施奖惩。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其情节对保管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当前在线人数:3949;累计访问人数:1867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