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香山教学 > 校本研修 > 科研成果

香山教育研究会章程(讨论稿)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05-5-2 点击数:14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香山教育研究会”,是香山中学群众性学术研究团体。
第二条:本会宗旨: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思想,通过改进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立意与品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动员全校教职工在思考和研究的状态中投身香山新一轮发展做出努力。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召开学术研讨会,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有关科研成果和信息; 3、制订和提出科研规划、研究课题,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实施 ; 4、组织与兄弟学校教育研究会之间的交流活动;; 5、积极组织参加浦东新区教育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并向其推荐论文和上报科研成果; 6、进行国际间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条:本会论坛与刊物: 1、本会每月举行一次“香山教育论坛”。 2、本会每季度出版刊物《香山教育研究》。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本会实施个人会员制,实行香山在职教职工申请,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 的办法发展会员。 第六条:会员加入的程序: 1、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3、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3、得到学术研究和教学实验方面可能的帮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完成本会委托的研究任务; 3、向本会反映学校教育教学面临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本会,并退回会员证。如连续两次无故不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本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1、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通过、修改本会章程; 第十一条:香山中学学术委员会是本会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本会办公地点设在学校教科室。 第十二条:香山中学学术委员会管理本会的职责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2、批准会员入会,接受退会申请; 3、制定研究会的工作计划; 4、主办“香山教育论坛”与《香山教育研究》会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经2004年12月1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香山中学学术委员会。                        香山中学学术委员会                        2004年12月13日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当前在线人数:20;累计访问人数:1759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