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中学校本课程申报审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校本课程的实施是国家赋权学校课程管理的一种新型管理制度,为增强课程的民主性与开放性,提高学校的课程能力,促进校本课程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校本课程管理机制,使课程开发工作更加规范,课程内容更加科学、系统,促进校本课程建设,保证校本课程的质量,学校建立校本课程备案、审议制度,形成精品校本课程,服务于学校特色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
主 任: 徐凤
副主任: 齐士臣、刘晓辉、叶见鹏
委 员: 曹琼、黄长德、李勇、孙瑛、龚燕、闵欢、徐际红、高云云、
奚秀娟、陈锐敏、张东玲、陈艳萍、朱平
二、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职责
审定老师所开发的课程,指导老师修订课程方案。
三、校本课程审定委员会义务
1.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自学校本课程开发理论,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关技术。
2. 分析评估学生、学校、社区的不同需要,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一手资料,便于指导工作,解决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必须本着以学生发展为目的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民主地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审定活动,确保校本课程开足课时,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审议程序
一、 在规定期限内以形式小组民主审议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申报书》,并记录书面审议结果。
二、及时向开发者以书面形式反馈审议意见,并督促其修订。
三、对审议内容要作好详细记载,经过大家讨论、分析、归纳后,确立所开课程,并公告审议结果。
第四章 审议基本原则
一、该课程与学校教育哲学及校本课程总体目标的一致性。
二、.与校本课程总体规划的一致性。
三、课程元素的完整性及元素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四、目标的陈述、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关于实施与评价的建议等是否规范与可行,所需要的条件或资源是否具备,等等。
第五章 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本课程领导小组。
附录:校本课程审议评价表
上海市香山中学校本课程领导小组
附录
校本课程开发审议表
申报老师: 拟申报课题: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数 | 得分 |
意 义 | 结合当前的社会背景,具有时代意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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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校的办学特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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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 总目标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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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校教学理念及校本课程理念一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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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阐述三个维度目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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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学力分层的因素,贯彻因材施教原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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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围绕课程目标组织,能够促进目标的达成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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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授课对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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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性和可行性,学校能够提供条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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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具体到每一课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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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 有明确的计分方式和评价标准,可操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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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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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领导开发小组评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评议老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