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作为行动指南,注意饮食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2.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事用具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5.原料要新鲜,加工前要拣好、洗净,严禁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隔餐食品用前要回锅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识要齐全。
6.仓库要清洁、干燥、通风,保持“四防”,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一月进行盘点一次,发现过期霉变、生虫要及时销毁。
7.操作间保持无蚊、蝇,配有两刀、两板、双盘,坚持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禁病从口入。
8.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洗刷、消毒,做到一洗、二淘、三消毒、四保洁。
9.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10.保持个人卫生,正常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销售直接入口的饭菜,操作前要洗手,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及时隔离治疗。
11.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12.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预案
1. 建立校长负责制网络,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
2. 在食堂供应中或者师生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观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室和食堂汇报或沟通;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3. 疑似食物中毒事发时,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干涉事故报告;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现场及留样食品,积极配合调查,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严禁恶意破坏现场。
香山中学食堂卫生校长负责制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