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中学与浦东档案馆共建协议

作者:校办     发布时间:2018-1-5 点击数:8507

共  建  协  议  书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

乙方:上海市香山中学

 

为推进全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健康、和谐、有序发展,使浦东新区档案馆成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二课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以档案馆馆藏为平台,以档案、区情、红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操作为主题,共同开展实践活动,使本区中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家乡的历史、文化、传统,增强爱国爱家乡之情。通过馆校共建、资源共享,加强地区未成年人思想素质教育、爱国爱家乡教育、社会技能及公益奉献教育。甲乙双方本着服务社会、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共建内容

甲方:

1、充分利用馆藏、场地、设施以及资源优势与乙方开展共建活动,开设的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向乙方实行免费开放。

2、尽可能为乙方利用档案馆公共资源开展活动提供便利,让乙方师生优先共享档案教育资源。在积极整合馆藏资源的基础上,根据馆藏档案特点,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社会热点,开展具有档案特色的、主题鲜明的中小学生教育实践活动,以及趣味性强、互动性好、安全性高的实践体验活动。

3、协助乙方做好档案教育社会实践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乙方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协助安排时间日程、协调馆内参与活动主题的有关人员,并做好在基地接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对参加对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4、为保障社会实践基地的正常运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接待手册》,加强对学生参与基地社会实践的日常管理。

5、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指导工作,协助乙方建立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指导人员队伍,组织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热爱档案事业、熟悉教育工作、热心公众服务的人员作为基地的指导教师,为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提供有关指导。

6、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根据乙方需要,参与乙方课程设置,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协助乙方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7、提供其它力所能及的服务。

乙方:

1、有计划地组织在校学生利用周末、寒暑假或者其它课余时间前往浦东新区档案馆开展参观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档案实物操作等社会实践活动,把档案馆作为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基地。

2、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和配合甲方开展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2次甲方组织的活动。

3、能够为甲方的宣教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安排人员负责组织校内学生参与共建相关活动,策划实施和共建活动相关的衍生活动,做好各类活动资料的积累与反馈工作。

二、其它

1、根据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甲乙双方不定期举办馆校联席会议,互相交流社会实践成果。

2、甲乙双方本着双方服务、共同受益的原则执行本协议,不断加强双方的友好协作关系,未尽事宜,将根据上述原则商定。

3、为加强共建,双方定期反馈信息,交换意见,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以促进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总结工作,确保共建基地健康、有序、高效发展。

    三、生效期限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其变更、中止或者废除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   乙    方:上海市香山中学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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