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香山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作者:校办     发布时间:2018-1-5 点击数:540

上海市香山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志。为了实现学校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充分行使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激发教职工主人翁的意识和责任感,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校长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以推动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市园南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二、实施校务公开应遵循的原则:

1、政治性原则:体现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要求,充分体现教职工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合法性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好校务公开、教代会、校长负责制等关系。

3、一致性原则:校务公开和教代会都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有效途径,可因时效、内容等不同而采用不同形式,公开的结果与公开的过程相一致。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校级干部的任前公示;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招待费的使用;

7、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8、教职工职称评定;

9、评优、评先工作;

10、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1、四金的结缴;

12、干部廉洁自律行为;

1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

14、根据规定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学校将通过以下形式进行校务公开:

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校务公开栏;校刊;校园网;校长信箱。

 

五、校务公开的途径

1、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时,应开展调查研究,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3、设立校务公开栏,按规定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4、召开全教会、通报会,利用校刊或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务公开。

5、建立校务公开校长信箱,随时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六、校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操作程序

1、学校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党政工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校务公开的全面工作,校长是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校务办、课程处、德育处、人事室组成校务公开的责任部门。

3、由校务公开责任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或制度提出公开内容;

4、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准备公开的内容;

5、凡公开的内容均应由专人登记,公开的内容应有书面材料分类并归档,以便接收监督小组的检查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抽查。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自评小组和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规范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该小组要检查监督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各项问题。

3、该小组要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对校务公开适时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本实施细则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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