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香山中学治安事件防范、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校园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五个方面。
适用于影响学校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依据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级别和应急响应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行政人员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决定信息报送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一)若发现或有人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网络BBS、微信、微博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
(二)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
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四、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上访、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二)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经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主任(及教师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校医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主任教师要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1、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教师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行现场干预。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教师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组织专家与当事人谈判,同时评估当事人精神状况,确定自杀风险等级。
(4)校医准备急救设备,随时候命。
2、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体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保卫处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校医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请求医疗部门的协助。
(4)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7)总务处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四)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
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大型考试、校园开放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五、善后与恢复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平息后:
1、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2、对于给予的承诺,提请学校或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兑现。
3、对于涉及校外其他单位的,由校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调查了解事件形成、发生过程,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二)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平息后
1、继续对斗殴中致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同时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
2、对斗殴致伤致残致死情况作善后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及时调查群体斗殴致人伤害(伤亡)原因,分清斗殴各方责任,按照对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三)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完后
1、成功解救的自杀未遂者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不离人监护,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陪护。
2、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对自杀未遂者监护详细记录等及时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备案。
3、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所在系要安排班干部、或室友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恶化。学生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四)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