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香山中学教职工私家车管理制度
随着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购买数量的增加,私车进出校园、停放、安全行驶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私车的管理,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一、 凡本校教职工的私人车辆进入校内,均须到行政事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的资料,并领取车辆通行证;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内;严禁在校内无证驾驶。
二、 车辆进出校园须避开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早上7:30~8:00,下午4:15~4:45;规定时间内门卫有责任制止车辆进出,私家车主应配合在校门内外等候。
三、 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h,禁止鸣号。如在校内发生行车安全事故、损坏学校财物,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即刻负责处理,确保生命安全,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四、 教职工应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车辆、保管好车内的贵重物品,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发生意外情况,请车主自行处理。
五、 车辆必须按指定区域、车位规范停放;如有严重违反此规定,学校有权制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校园。
六、 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教职工的私家车停放必须服从学校的统筹安排。
七、 由于学校停车场地有限,如有近期购车意向的教职工应向行政事务中心做好登记,以便学校进行统一规划与合理调整。
八、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大家配合。
上海市香山中学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