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中学校内停车安全管理协议
根据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加强校内车辆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协议:
一、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出校。
二、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三、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校区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各交通路口禁止停放各种机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车位若满,则不能停在校内。
四、对于停放在校区内的车辆,其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贵重物品。
五、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六、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校办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七、停放的车辆在校内发生的任何事情概有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协议人: 车牌号码:
车型: 香山中学校办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