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7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5﹞第2号)、《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市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的通知》(浦教监审﹝2015﹞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我校对自2017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就我校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学校把教育收费规范化作为常规工作抓,成立规范收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和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任、年级组长、报账员为小组成员。学校内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务求实效,及时学习上级相关文件,虚心听取家长社区各种反馈意见。经过努力,学校上下形成共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香山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香山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更有损于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二、抓学习宣传,促师德师风建设
我校先后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年级组长会议、美术教师会议、教研组长会议、全校教师大会进行研究、部署和学习,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收费工作和行风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2017年4月21日,我校特邀请局纪工委宣鹤鸣书记就师德建设为全校教职工做了专题报告,重温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全校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围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倡导爱岗敬业,服务学生,奉献教育的职业道德。对教师违反教育收费有关规定和体罚、讽刺、侮辱、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2017年9月5日,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2017学年新学期告家长书》,并召开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让家长了解师德要求,共同监督和推动学校的规范办学和教师的依法执教。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和学生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自查自纠,促治理工作规范
1、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每学期开学前,将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格式予以长期公示张贴,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平时利用校务会、中层例会、班主任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学校宣传栏、公示栏等,以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收费方面的政策、规定等内容。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电话。
2、代办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学生的代办项目费用的收取,均以物价局、计财处联合下发的文件为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学生代办费先备案再收取,在收费过程中,我们坚持实行“阳光”收费,各项目均明确告之家长并进行书面征求意见,标明收费的明细内容和具体金额,让家长知晓得明明白白,没有任何必须参加的暗示行为,并以“多退少不补”原则结算。每个学期末都能做到代办费明细公示。
(1)我校不硬性规定学生穿校服,但能根据绝大部分家长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免费的采办服务。在采办校服工作中,做到公开向家长征求意见,并提供详细的校服规格,在坚持“自愿不赢利”原则的基础上订购春秋装、夏装、冬装三种(征订限于起始两个年级:初中预备年级、高中一年级),没有其他种类的服饰。
(2)报刊征订及保险费用均以适用自愿为原则,尊重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擅自违规订购。
(3)学生在校用午餐以自愿为原则,并做到伙食费“月月清”。对因放假或外出活动原因造成的进行退款处理,对部分帮困学生对象给予享受免费午餐的待遇,减轻了困难学生的负担。
我校没有其他服务性项目的收费行为。
3、招生及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班的情况:
我们始终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聚焦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益。利用业余时间,精心组织优质教育资源,为“学习困难学生”免费实行“学困生帮教计划”,这一工作举措为行风建设的健康发展、规范办学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深受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没有顶社会力量办学的名或本校组织对学生进行能够收费的各类文化类班和变相的文化类补课班、提高班、拓展班等,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班等行为,在节假日也能自觉抵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等到本校举办各类文化类班和变相的学科文化类班;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等联合举办文化类班和变相的学科文化类班;没有让社会力量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占用学校场地办学等行为。
4、教辅资料征订情况:
我们一直注重抓课堂质量,轻负担高效益,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提倡教师使用学校各教研组编制的精编自选习题集,严禁教师私自为学生团体征订各类书籍,学校也不统一为学生订购课外辅导材料。
认真按照市教委、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选用各类基础型、拓展型教材和学生簿册,保障学生的应有需求,书簿征订工作完善妥当。同时,用学校公用经费为学生和教师订购各类自然、劳技、美术等消耗性器材、课外读物、配套音带(市教委推荐范围),保障教学的实际需要。
5、“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每学期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持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上海市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生活补贴,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持有《助学券》的学生,免伙食费、住宿费,落实帮困生工作。
6、财务管理情况: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学校在财务审批过程中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每笔费用都有三人以上签字,确保无违纪和擅自扩大学生开支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