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聘及考核细则(续用)

作者:课程处     发布时间:2018-1-4 点击数:436

香山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聘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方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培养和造就一支热心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二、校级骨干教师评聘标准

1.凡本校在编在岗,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满工作量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师德风范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善于做学生的教育工作。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具有创新精神,具备较高水平的教育学及心理学理论知识,并能较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学成绩突出,处于学校领先地位。在学科教学中具有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4.积极承担校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任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主动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校级骨干教师评聘办法

1.校骨干教师任期从当年评选之日开始聘期为两年,年评选一次,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区骨干教师不再担任校骨干教师。

2.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在评选校学科骨干教师时要做到公开评选条件、程序,公开申报名单

3.程序:教师个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领导小组考评——公布结果——颁发证书。

4.名额:区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名额总数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四、校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考核组织:学校校级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成员以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为主。

考核内容项,满分100分。

1.师德修养,一票否决制。

2.教育教学实绩(40分)。

3.评审课(30分)。

4.科研水平及其他获奖情况(30分

五、校骨干教师的职责

1.积极研究和实践教学创新,在课堂教学创新和校本教研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承担各级、各类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期至少1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2.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注意积累总结教改经验和教学成果,认真撰写教改经验论文,在参加各级教改经验论文评比中起到带头作用,每年至少要撰写1-2篇教改经验论文参评或投稿,并交至学校课程处存档。

3.有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义务。

六、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与奖惩

1.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及时归入业务档案妥善保存。

2.荣获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从证书颁发之日起每月享受骨干津贴 200元对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奖金每学 600 元)、合格奖金每学年500 元)、不合格三种。校级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可以直接连任。合格的,有资格申请连任。如不合格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3.凡离开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除调任教研或培训及因公外出外,骨干教师资格自离开的次月起自然撤销。

4.校骨干教师自荣誉称号撤销或丧失的下月起,相关待遇即行终止。

5.对校骨干教师业绩突出者,学校向区推荐,为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输送人选。

6.校级骨干教师不能履行职责,或出现责任事故,学校有权取消其校骨干教师资格及相应的待遇。

上海市香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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