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聘及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方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培养和造就一支热心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二、校级骨干教师评聘标准
1.凡本校在编在岗,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满工作量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师德风范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善于做学生的教育工作。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具有创新精神,具备较高水平的教育学及心理学理论知识,并能较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学成绩突出,处于学校领先地位。在学科教学中具有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4.积极承担校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任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主动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三、校级骨干教师评聘办法
1.校骨干教师任期从当年评选之日开始,聘期为两年,每两年评选一次,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区骨干教师不再担任校骨干教师。
2.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在评选校学科骨干教师时要做到公开评选条件、程序,公开申报名单。
3.程序:教师个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领导小组考评——公布结果——颁发证书。
4.名额:区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名额总数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四、校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考核组织:学校校级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成员以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为主。
考核内容四项,满分100分。
1.师德修养,一票否决制。
2.教育教学实绩(40分)。
3.评审课(30分)。
4.科研水平及其他获奖情况(30分)
五、校骨干教师的职责
1.积极研究和实践教学创新,在课堂教学创新和校本教研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承担各级、各类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期至少1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2.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注意积累总结教改经验和教学成果,认真撰写教改经验论文,在参加各级教改经验论文评比中起到带头作用,每年至少要撰写1-2篇教改经验论文参评或投稿,并交至学校课程处存档。
3.有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义务。
六、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与奖惩
1.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及时归入业务档案妥善保存。
2.荣获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从证书颁发之日起每月享受骨干津贴 200元。另对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奖金为每学年 600 元)、合格(奖金每学年500 元)、不合格三种。校级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可以直接连任。合格的,有资格申请连任。如不合格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3.凡离开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除调任教研或培训及因公外出外,骨干教师资格自离开的次月起自然撤销。
4.校骨干教师自荣誉称号撤销或丧失的下月起,相关待遇即行终止。
5.对校骨干教师业绩突出者,学校向区推荐,为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输送人选。
6.校级骨干教师不能履行职责,或出现责任事故,学校有权取消其校骨干教师资格及相应的待遇。
上海市香山中学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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