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香山中学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课程处     发布时间:2018-1-3 点击数:478

香山中学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考试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学生的学业水平,促进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培养学生实守信的良好品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编排考场,安排监考及工作人员。

2、按规定要求布置考场。

3、准备拆封、密封试题所需用品用具。

4、负责接受、检查、分发、回收试卷;分发、回收草稿纸等。

5、统计缺考情况及违规情况。分发试题参考答案

6、负责验收监考教师回收试卷的整理、密封等情况:一是检查《考场情况登记表》是否按规定填写;二是试卷是否按考号、座号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有无缺漏、折叠、破损等现象;三是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二、监考教师职责

(一)监考教师纪律要求

1、在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

2、监考时,监考教师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忠于职守,关注考场内外的动态,关心考生的情绪等。不准擅离职守,不准阅读书报,不准翻看手机

3、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地制止和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如发现考生违规,要将违规情况告知巡考老师。如发现有大面积的违规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考。

4、监考教师在监考时必须使用考试规范化用语。监考教师对试题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

(二)监考教师的工作程序

1、按规定要求提前布置考场。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将书本、卫生清理干净。                  

2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草稿纸等进入考场。

3、考前10分钟,要监督并提醒考生不得将书籍等违禁物品(如手机)带入考场。   

4、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认真核对考生信息,防止误入误坐。核对试卷若发现差错,如有错发,应及时调换试卷。

    5、考前3分钟,监考教师按统一铃声要求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核对试卷科目与考试科目是否一致;清点试卷页码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同时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置正确书写自己的姓名及考号、座号等。

    6正式铃声响起,监考教师宣布考试开始,考生开始答题。

7、考试15分钟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8、考试结束后,考生方能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应在缺考考生的试卷上填写,并在总分栏填写“缺考”字样;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向考生提示时间,并不准考生提前离开考场。

    11、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监考教师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提示考生必须将试卷整理好。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考生的每一份试卷并按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考生)分别清点、整理好考生试卷后,让考生有序地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应严格清场后再离开考场。

    12、监考教师在考务办公室首先要检查试卷的座位号排列是否正确(从小号到大号),再将整理好的试卷交验收人验收合格后,装订。装订时注意不得露出密封线内的内容。严禁试卷出现倒装、反装、错装。

三、阅卷老师职责:

为了使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做到认真负责、公正、准确地评阅试卷,尽量减少评卷判分的误差,特提出如下评卷要求,请各备课组根据本学科特点,组织实施:

1、凡统考试卷,均应组织流水评卷,专人专题。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坚持标准、始终如一”的原则。

2、原则上要集中阅卷,不能将试卷带出评卷场地,不能在试卷上乱涂乱画,不能将试卷乱丢乱放。

3、评卷前,评卷组长组织该科评卷教师认真将试题作答并核对答案,使答案准确无误后才能评卷。











香山中学课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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