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研修成果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14-9-24 点击数:684
各位老师:
《浦东新区“十二五”校本研修成果学分认定细则》的通知已经发布在学校食堂公告栏里,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在29日前将材料复印件交到师训专管员处。对高级职称教师要求完成23个研修学分,中初级职称教师要求完成12个研修学分。敬请相互转告。
《浦东新区“十二五”校本研修成果学分认定细则》
一、论文或著作
所有论文或专著必须上交期刊或书籍的封面、目录以及论文的复印件。
(一)论文
合作撰写的论文,要注明署名人数和排名次序。其中排名第一者获该项学分的一半,其他署名者平分剩余学分,,但所有参与者至少为1学分。
1.期刊上的论文
(1)国家级:教育部主管的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论文或同级论文(举例:《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全球教育展望》);或全国核心期刊(如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教育类核心期刊等)中的论文(举例:《上海教育科研》、《教育发展研究》)。准印的或无刊号的期刊上论文则按降一级的标准来认定学分。
(2)市级:市教委主管的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论文,或同级论文。举例:《现代教学》、《新教育探索》等。准印的或无刊号期刊上的论文则按降一级的标准来认定学分。
(3)区级:社发局主管的区级杂志上的论文,或同级论文。举例:《浦东教育》、《浦东教育研究》等。
(4)署级:教育署组织编撰的论文集。举例:《浦东教育》某教育署专辑。
(5)校级:学校组织编撰的论文集。举例:《浦东教育》某学校专辑。
注: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正规教育网站、教育报刊上的论文比照此标准
2.书籍中的论文(公开出版,有标准书号)
判定级别的主要标准:出版社主管部门的级别。高校出版社、地方出版社一般归为市级。
如果是学校购买书号、组织本校教师编写的公开出版的书籍,这类书籍中的论文将按降一级的标准来认定学分。
(二)教师写的学术专著或合著(有标准书号,合著者要承担实质性写作内容)
1.个人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冲抵全部“学校研修”学分
2.2人—4人合著:每本8学分
3.4人以上合著:每本5学分
4.主编(但不参与编写者):每本5学分
二、获奖(论文或公开课或课题的获奖)
以获奖证书颁发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职能部门、学术团体等)的级别为标准。
1.合作取得的奖项,要注明署名人数和排名次序。其中排名第一者获该项学分的一半,其他署名者平分剩余学分,但所有参与者至少为1学分。子课题获奖的得分在原课题级别得分基础上降1分。
2.同一级别上,如果获奖是一等奖(或特等奖)、二等奖,则在原有基础上分别加2分、1分,但最高不超过8分。
表1级别标准:
级别 政 府 职能部门 学术团体
国家级 8分 7分 6分
市级 5分 4分 3分
区级 3分 2分 1分
署级 2分 1分
校级 学校层面的获奖最高为1分
三、公开课
以组织公开课的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职能部门、学术团体等)级别为标准,并要有组织方开具的相关证明。具体的级别标准同表1
附:几点说明
1. 避免同一成果重复计算学分。若发表的论文同时也获奖了,则按“就高”的原则来计算学分,避免在“发表论文”与“论文获奖”两处重复计算学分(此原则也适用于公开课)。
2. 由于每块具体的例子(如:期刊/书籍,获奖证书、公开课证明)都不能穷尽,所以其他的同类成果可以比照标准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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