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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招生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10-11-3 点击数:433
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招生的通知 各教育署、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和《关于命名2010年浦东新区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浦教人〔2010〕10号),为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高端教师的发展,近期将开展第四期“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工作室”)培养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工作室”简介 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培训基地,由浦东新区教育局设立,旨在发挥新区名教师的引领作用,通过基地培养的方式,造就一批在浦东乃至上海市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中青年教师。2010年,共评出35个教师“基地/工作室”,覆盖各主要学科,其主持人由特级教师和具有显著成果的卓越教师组成(各“基地/工作室”简介具体内容见浦东教育网链接:http://www.pudong-edu.sh.cn/o/msjd/msjdjs.htm)。 “基地/工作室”培养以各“基地/工作室”为单位招收学员,每个“基地/工作室”向全区骨干教师和骨干后备教师公开招收10 ~ 15名学员,同一“基地/工作室”每校招收学员不超过2人。 二、报名条件 1. 原则上为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骨干后备教师(含符合2010年申报骨干后备资格的教师); 2. 年龄45周岁以下; 3. 学习愿望和专业发展意愿强烈,勇于探索研究; 4. 两年内能正常参加“基地/工作室”培训活动; 5. 符合各“基地/工作室”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与程序 1、宣传发动:教育署11月5日前向各校布置基地/工作室招生工作,学校向符合条件的教师传达报名通知。 2、报名:根据报名条件,个人向学校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学校审核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统一交到教育署。各教育署根据被推荐教师报名表,作好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1月19日前将审定好的汇总名单及电子表格、推荐报名表交至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 3、面试: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根据报名情况将报名教师分别反馈给各“基地/工作室”主持人。各主持人根据自身情况,面试报名教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至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 4、审核:经项目管理组审核,确定学员名单并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本期“基地/工作室”培养时间为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一般为每两周一次对学员开展专题讲座和研讨、听课评课、课题研究、名著研读、学术考察等培养活动,帮助教师在师德修养、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得到快速发展。 2、“基地/工作室”结业学员,可获得相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学分,具备申请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资格。参加基地/工作室培养,学员可免参加骨干教师区级培训和学段学科组活动,免修相关专项培训(如语文、数学、新农村专项等)。 3、基地/工作室培养学员培养费用全部由浦东教育局承担。由于培训机会难得且培养经费投入较大,已确定为基地/工作室正式学员的教师,除因特殊原因经所在基地/工作室主持人和教发院同意外,如不能按时完成基地/工作室培养或不能遵守所在基地/工作室的学习与考勤规定,将通报该教师所在学校和教育署,并取消下一轮该校申报基地/工作室学员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58894183*8029,金学成。 有意参加者请于11月8日到课程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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