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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复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10-10-31 点击数:774
2010年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复评工作方案 一、复评依据 1、《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2第13号)。 2、《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沪教委体[2003]第37号)。 3、《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浦社发[2004]教字15号)。 二、复评对象 1、2009年3月起原浦东新区命名的91所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2、2008年1月起原南汇区命名的12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注:原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分拆成两所学校的,请分拆后的新学校于11月15日前向社发局提出保留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称号的申请,并参加复评,否则自动取消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三、复评要求 1、自评:(1)填写《2009——2010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复评自查表》,根据《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全面总结学校二年来艺术教育各方面工作,写好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自查表和自评报告要准备好一式三份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光盘一份。自评报告重点内容为: a.学校二年来开展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工作的总体情况; b.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工作(尤其是特色项目)的做法和主要经验; c.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d.学校开展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工作的进一步打算。 (学校师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和比赛的详细成绩清单可另附在报告后) (2)填写《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自评考核表》,一式三份。 (3)原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须准备好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2009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2010年第一学期《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工作手册》,共四册。 2、考评 由本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评小组,对复评学校二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考评。主要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抽样现场考察、查看艺术教育设备设施、听取师生意见等相结合的方法。 请准备十分钟内的工作汇报,并制作PPT,自带U盘,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10月27日——11月15日 各校自评阶段 2、2010年11月17日、18日9:30——16:00 上交材料 3、2010年11月22日——2010年12月20日 考评 4、2011年2月下旬 公布复评结果 五、复评等第 1、本次复评分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第。 2、复评优良和合格学校将获得2011——2012年度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命名。 浦东新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注:浦东新区艺术教育工作手册、复评自查表、自评考核表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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