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09-6-10 点击数:526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由浦东教发院教师、新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申报的“2009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经审核,同意招生的课程有347门。现将“2009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及时组织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一五”教师职务培训对象(2010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
1、采用网上报名(注意:本次报名系统是师干训档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gx.pudong-edu.sh.cn),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下载“2009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指导教师认真选报相关课程,然后请学校审核后由师训专管员进行统一报名登录工作,登录办法(见附件二)。
2、为保证教师报名后都能参加学习,每门课程原则上每校限报5人,班级招生人数满额后,该课程网页即自行关闭。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学校师训专管员统一在网上报名)
2009年6月11日上午9:30——2009年6月17日
2、初次招生录取(教发院教务处负责)
2009年6月18日——6月19日
3、调整后报名(学校师训专管员统一在网上报名)
2009年6月20日——6月23日
4、调整后录取(教发院教务处负责)
2009年6月24日
5、在网上公布录取情况
2009年6月25日公布录取情况。请学校师训专管员及时查看并下载录取名单,已经录取的教师,培训时不再作调整,不能无故缺课(缺课四分之一及以上者不能记载学分)。对于没能录取的教师,主讲教师在培训时不能将其自行添加进来。
四、注意事项
1、因少部分课程的选报人数较少,不能开班,所以需进行调整,详细情况请见招生调整通知(2009年6月18日左右)。
2、请师训专管员务必指导学校教师在网上查看“2009年秋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看清招生对象要求及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3、已经学习过的课程,不能再次报名学习,否则不能记载学分。
4、参加语文或数学教师专项培训的教师,培训合格后可获得选修学分21分(专业选修11学分和通识选修10学分);参加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合格可获得选修学分12学分(专业选修、通识选修各6学分)。其他专项培训,按其培训课时,也可获相应学分。请这些老师对照“十一五”选修学分要求(初中级职称教师12学分,高级职称教师22学分),酌情选报本次培训课程,避免重复培训。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0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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