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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五”校本研修教师手册填写及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08-10-20 点击数:736
各位老师:    《教师手册》为每位教师每学年一本,由教师个人填写,学校审核并建档。《教师手册》能够记录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的轨迹,是提供教师反思的载体。现将具体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07学年手册的填写,请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 1、学年校本研修计划; 2、学年校本研修总结; 3、附表1-2“师德修养小结”; 4、附表5“读书心得”,并请将电子文稿发到校园网的教师档案袋里。 ( 地址为:管理系统——教职工管理——教师档案袋——教师档案袋——教师发展区——专业发展——自主学习,点开“学年”前的黑色“+”号,点击“增加”即可上传。) 5、附表6; 6、附表7; 7、附表8; 8、附表9; 9、附表10; 10、附表11,在“研修成果”一栏,可填写教师通过自主研修在2007学 年之前( 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1日——2008年8月31日) 取得的“研修成果”,如“论文、公开课(要求写课例) 、获奖情 况。 二、08学年手册的填写   新区教发院于2008年10月15日下发这本新手册,我校在10月17日分发给每位教师,请老师们按照“填写须知” 的要求在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逐项完成,学校人力资源处将在2009年8月31日汇总上报并对每位老师进行学分认定。           香山中学人力资源处        200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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