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校本研修教师手册填写及学分认定的补充说明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08-10-20 点击数:736
各位老师:
《教师手册》为每位教师每学年一本,由教师个人填写,学校审核并建档。《教师手册》能够记录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的轨迹,是提供教师反思的载体。现将具体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07学年手册的填写,请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
1、学年校本研修计划;
2、学年校本研修总结;
3、附表1-2“师德修养小结”;
4、附表5“读书心得”,并请将电子文稿发到校园网的教师档案袋里。
( 地址为:管理系统——教职工管理——教师档案袋——教师档案袋——教师发展区——专业发展——自主学习,点开“学年”前的黑色“+”号,点击“增加”即可上传。)
5、附表6;
6、附表7;
7、附表8;
8、附表9;
9、附表10;
10、附表11,在“研修成果”一栏,可填写教师通过自主研修在2007学
年之前( 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1日——2008年8月31日)
取得的“研修成果”,如“论文、公开课(要求写课例) 、获奖情
况。
二、08学年手册的填写
新区教发院于2008年10月15日下发这本新手册,我校在10月17日分发给每位教师,请老师们按照“填写须知” 的要求在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逐项完成,学校人力资源处将在2009年8月31日汇总上报并对每位老师进行学分认定。
香山中学人力资源处
2008年10月20日
本文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