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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07-11-19 点击数:434
根据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资产管理中心的通知,以及浦府[2006]70号文件精神,教师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将实施到2007年12月31日,今后将不再受理新申报的购房贴息,同时,已经享受的人员将继续享受购房贴息政策。 如有意申报享受购房贴息的教师,请尽快申请。同时请老师们相互转告。 上海市香山中学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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