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4月8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室:
1、已发表或已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原件1份;
2、复印件3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
3、电子版1份。
人事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