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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学年和2017学年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材料上交的通知

作者:心理室     发布时间:2018-9-17 点击数:1547

 

表1  学校研修课程的过程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

研修活动

学分认定标准

学习

1.读书

每精读一本书,并在校园网上发表一篇读书心得记1分

2.听学术讲座

有记录(含讲座人、主题、时间、地点和内容等)

分学年认定学分,2~6类活动累计参与6次认定1学分。另每带教一位见习教师达到合格标准记1学分。

3.参加署级及以上学术活动

有学术活动记录(含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名称、主题、时间、地点和内容等)

实践

4.观课评课

记录参与过程、主要内容和自己的感悟

5.校级课题研究

记录参与课题的任务承担情况和活动情况

6.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专题研讨

记录专题研讨的过程、内容和自己的感悟

 

表2 学校研修课程的成果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

研修活动

学分认定标准

校级

署级

区级

市级

国家级

 

成果

发表论文

1

2

3

5

8

论文、教具、教学比赛

等获奖

1

2

3

5

8

课题(项目)研究成果

1

主持人记4个区级科研学分,有贡献的参与者记2个区级科研学分

公开课展示

1

2

3

5

8

注:公开课展示要求撰写课例,并且要在校园网上发表。课例内容必须涵盖教案设计(包含学生分析、目标设计、过程设计、资源设计和评价设计等)、课堂实录、专家点评和自我反思。在本校、教育署教育教学活动中按计划开设的讲座,参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认定。

 

参考文献:

《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教发院,2017.11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浦教职成〔2016〕15号)和《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教发院将组织浦东新区所有学校进行2016学年和2017学年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含正职校长和书记)。其中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含职业学校和行业学校)和校本研修学校需进行“过程”和“成果”两项学分认定(认定标准参见附件1),尚未命名为校本研修学校的单位只进行校本研修“成果”学分认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含职业学校和行业学校)和校本研修学校(名单见附件2)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 附件3《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成果汇总表》(每学年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交一份如下材料: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等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公开课证明等(材料的摆放顺序同本表名单的顺序);

2. 附件4《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每学年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8~19日(周二至周三)9:00~16:00

地点: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205室)王老师处

(三)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3《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成果汇总表》和附件4《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每学年一份)。

电子材料请打包后以学校名称命名,在2018年9月19日之前发送到以下邮箱:pd_xbyx@163.com。

二、尚未命名为校本研修学校的单位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 附件3《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成果汇总表》(每学年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交一份如下材料: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等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公开课证明等(材料的摆放顺序同本表名单的顺序);

2. 附件4《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该表格只需填写“成果”部分,每学年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5~26日(周二至周三)9:00~16:00

地点: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205室)王老师处

(三)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3《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成果汇总表》和附件4《______学年校(园)本研修学分认定汇总表》(该表格只需填写“成果”部分,每学年一份)。

电子材料请打包后以学校名称命名,在2018年9月26日之前发送到以下邮箱:pd_xfrd@163.com。

 

注:公开课展示要求撰写课例。课例内容必须涵盖教案设计(包含学生分析、目标设计、过程设计、资源设计和评价设计等)、文字版课堂实录、专家点评和自我反思。在本校、教育署教育教学活动中按计划开设的讲座,参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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