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开始,请有意参加鉴定的老师将教科研成果于4月4日之前报人事室。
上报材料:1、教科研成果1篇(已出版、已交流——附交流证明、已发表、已获奖——附获奖证明)
2、正式出版的刊物还需打印检索报告(具体见校园网)
人事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