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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的条件

作者:上海市香山中学     发布时间:2007-1-30 点击数:3911
共产党员的条件,就是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要求,这四条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党章第一条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其规定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条件。党章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规定的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行为规范。如果没有共产主义觉悟,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是不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党员权利,也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条件,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他的先进性的质的规定性,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党员先进性的侧重点和具体要求,也应有所变化,体现出相应的时代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根据党章的规定和新的形势任务,对新的历史条件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二是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三是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四是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这四项要求,和党章第一、二、三、四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这实质上是新形势下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合格,是否保持先进性的最基本条件。 如何真正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呢?   第一: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无产阶级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人终身所信仰、所向往、所执著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支配共产党员思想和行动的强大精神支柱。 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树立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共产主义事业必胜的坚定信念,才能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焕发出高度的自觉性和创造精神,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朝着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前进;才能有坚强的革命意志,在任何情况下,为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不怕艰难险阻,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把一个人的一生同整个共产主义事业有机的结合起来,真正懂得人生的意义,树立起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情操,自觉地防治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为党和人民创造性地工作。古人云“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漂泊奔逸,终亦何所底乎?”当共产党员有了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无论在顺境中,还是在逆境中,都能始终如一地保持革命的情操,始终对共产主义事业充满胜利信心。 共产党员和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要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例如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做到公而忘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在错误思潮或大的政治风波干扰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时,是否能顶住风浪,与错误思潮作坚决的斗争;在遇到较大困难和挫折时,是否能沉着冷静,排除万难,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第二: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为了人民的幸福,“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是共产党员从入党的第一天起就立下的终生誓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记。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应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入党誓言,并且身体力行,使自己能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   第三: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   第四: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同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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